本公司全力支持關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實施的“極限化違禁詞”相關規定,且已竭力規避使用相關“違禁詞”(如最佳、頂級)等極限化詞匯。如果還有“極限化”違禁詞用在本公司網頁,本公司申明全部失效。
所有訪問本公司網頁的人員均表示默認此條約,不支持任何發來“違禁詞”為借口或理由投訴我公司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或《新廣告法》來變相勒索索要賠償的違法惡意行為!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本公司進行更改,感謝您的配合和支持,謝謝!
鋼的牌號由屈服強度的“屈”字的漢語拼音首字母、規定最小屈服強度(規定塑性延伸強度)數值、代表高錳的“高”和“錳”字和低溫容器的“低”和“容”字漢語拼音首字母三部分組成。
示例:Q400GMDR。其中:Q一屈服強度的“屈”字漢語拼音首字母;GM—“高錳”中“高”和“錳”字漢語拼音首字母;DR一“低溫容器"中“低”和“容”字漢語拼音首字母;
400—規定的最小屈服強度, 單位為兆帕(MPa) , 為規定塑性延伸強度Rpo 2.
2訂貨內容
鋼板的訂貨內容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。
3尺寸、外形、重量
鋼板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
4技術要求
4.1牌號和化學成分
4.1.1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(熔煉分析)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牌號 | 化學成分(質量分數)/% | ||||||||
C | Si | Mn | P | S | Cr | Cu | B | N | |
Q400GMDR | 0.35~0.55 | 0.10~0.50 | 22.5~25.5 | ≤0.0200 | ≤0.0050 | 3.00~4.00 | 0.30~0.70 | ≤0.0050 | ≤0.0500 |
4.1.2為改善鋼的性能,可添加表1之外的其他合金元素,如Ni、Mo、Nb、V、Ti、Al等,且Ni≤1.0%、Mo≤0.30%、Nb+V+Ti≤0.30%,Alt≤0.10%, 并在質量證明書中注明相應元素含量。當Ni≥0.30%時,Cu可低于0.30%。
4.1.3成品鋼板的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。
4.2制造方法
鋼板的制造方法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。
4.3交貨狀態
鋼板以熱機械軋制狀態交貨。
4.4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
4.4.1鋼板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一般要求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。
4.4.2鋼板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4.4.3經供需雙方協商,對于厚度大于36mm的鋼板可在厚度1/2處增加一組沖擊試樣,夏比(V型缺口)沖擊吸收能量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。
表2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
牌號 | 橫向室溫拉伸試驗 | 橫向夏比(V型缺口)沖擊試驗 | 180°彎曲試驗 | ||||
規定塑性延伸強度 | 抗拉強度 | 斷后伸長率 | 試驗溫度 | 吸收能量 | 側膨脹值 | b=2a | |
Rpo.2/MPa | Rm/MPa | A/% | /℃ | KV./J | LE/mm | ||
Q400GMDR | ≥400 | 800~950 | ≥35 | -196 | ≥60 | ≥0.53 | D=3a |
4.5表面質量
鋼板的表面質量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。
4.6無損檢測
鋼板的超聲檢驗按NB/T47013.3執行,合格級別不應低于Ⅰ級,如有特殊要求在合同中注明。
5試驗方法
5.1鋼的化學成分試驗一般按GB/T4336、GB/T20123、GB/T20125或通用的化學分析方法進行,仲裁時應按GB/T223.5、GB/T223.9、GB/T223.11、GB/T223.17、GB/T223.18、GB/T223.23、GB/T223.26、GB/T223.36、GB/T223.40、GB/T223.59、GB/T223.63、GB/T223.75、GB/T223.76、GB/T223.85、GB/T223.86的規定進行。
5.2每批鋼板檢驗項目的試驗方法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序號 | 檢驗項目 | 取樣數量 | 取樣方法 | 取樣方向 | 試驗方法 |
1 | 化學成分(熔煉分析) | 1個/爐 | GB/T20066 | - | 見8.1 |
2 | 拉伸試驗 | 1個/批 | GB/T2975 | 橫向 | GB/T228.1 |
3 | 彎曲試驗 | 1個/批 | GB/T2975 | 橫向 | GB/T232 |
4 | 沖擊試驗 | 3個/批 | GB/T2975 | 橫向 | GB/T229 |
5 | 無損檢測 | 見7.6 | - | - | NB/T47013.3 |
6 | 表面質量 | 逐張 | - | - | 目視及測量 |
7 | 尺寸、外形 | 逐張 | - | - | 符合精度要求的適宜量具 |
6檢驗規則
6.1檢查和驗收
鋼板的檢查和驗收應有供方的質量檢驗部門進行。
6.2組批鋼板應成批驗收,每批由軋制張鋼板組成。
6.3取樣數量、取樣方法及取樣方向
每批鋼板的取樣數量、取樣方法及取樣方向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6.4復驗與判定規則
鋼板的復驗和判定規則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。
6.5數值修約數值修約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。
7鋼板的包裝、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/T713.1的規定。